四围者,不可四周密闭。
对于那些四周都有笔画包围的字,不能将四周写得过于紧密闭塞。
~刚健的骨骼,严谨法度下催生的极致均衡之美~
对于那些四周都有笔画包围的字,不能将四周写得过于紧密闭塞。
对于上面包住下面的字(如“宇”、“宙”),内部的笔画应该写得稍微向上收缩。
对于下面包住上面的字(如“画”、“凸”),内部的笔画可以向上高耸。
对于左面包住右边的字(如“句”、“匡”),内部的笔画不应该向外伸展。
对于左上方半包围的字(如“厅”、“房”),内部的横画不应该写得太长。
对于左下方半包围的字(如“建”、“延”),内部的笔画应该向上挺拔。
对于右上方半包围的字(如“句”的繁体“句”——此条可能指如“可”、“奇”这类字,其中“可”的右上角有口,内画为横),内部的笔画可以根据字形需要伸长或缩短。
对于有“宝盖头”这类上部覆盖结构的字(如“宝”、“安”),下面的所有笔画都应该安排在宝盖头的下方。
对于有“走之底”、“皿字底”这类下部承载结构的字(如“远”、“盘”),上面的所有笔画都应该放置在底部结构的上方。
对于需要向左边让出空间的字,左边的笔画或部件应该略微上扬,右边的则略微低垂。
对于需要向右边让出空间的字,右边的笔画或部件应该伸展,左边的则收缩。
对于有长横作为主要支撑的字(如“士”、“天”),中间的横画应该写得长一些。
对于有长竖作为主要支撑的字(如“中”、“木”),中间的竖画应该写得笔直。
对于左右两边都有相对平齐笔画的字,左右两边的笔画和空间分布应该均匀。
对于左边占据主要位置或比重较大的字,左边写得稍微大一些也无妨。
对于右边占据主要位置或比重较大的字,右边写得稍微丰满一些也无妨。
对于上部占据字形主要空间的字,允许其上部写得宽阔。
对于下部占据字形主要空间的字,任由其下部写得宽阔。
对于左右两边都占据主要空间的字(如左右结构且两边都比较丰满),中间的笔画或部件应该谦让、收敛。
对于中间部分占据主要空间的字(如“州”、“泰”),中间的笔画或部件可以独自雄壮舒展。
运用“戈”字或类似带有长斜钩的字(如“弋”、“戊”),其主体笔画不应该写得弯曲短促。
运用“戈”字或类似带有长斜钩的字(此“轫”可能指如“韧”字右部戈,或泛指某些带有韧性的笔画),其笔势不能写得过于笔直、僵硬和过长。
当字的横画较短而竖画较长时,撇画和捺画应该写得舒展开阔。
当字的横画较长而竖画较短时,撇画和捺画应该写得收缩。
当字中横画较短而撇画较长时,横画可以再短些也无妨,撇画可以再长些也无妨。
当字中横画较长而撇画较短时,横画可以再长些也无妨,撇画可以再短些也无妨。
在上下结构的字中,如果上下都有横画或类似笔画,上面的应该短,下面的应该长。
在左右结构的字中,如果左右两边都有竖画或类似笔画,左边的竖画应该收敛,右边的竖画应该舒展。
对于横画重复出现的字,应该让这些横画像鱼鳞或羽毛那样高低长短不一,错落有致,以避免呆板。
对于竖画重复出现的字,应该像竹节一样,每段都有变化,使其生动活泼。
对于点画重复出现的字,应该让这些点画有偃(向下)、仰(向上)、向(相对)、背(相背)的变化,以追求字形的变化和生动。
对于由三个部件合起来的字(如“彭”、“衡”),中间的部件务必要写得端正。
对于分为上下两段的字,上下两部分应该大致平分空间,但在中间连接处,笔画可以略微增加或减少锋芒,以求变化。
对于由三个部分连接起来的字(如“春”、“泰”),首尾的伸展和中间的收缩之间要保持均匀和谐。
如果字的左边偏旁笔画较少或较小,应该让它的顶部与右边部件的顶部对齐。
如果字的右边部件笔画较少或较小,应该让它的底部与左边部件的底部对齐。
对于左右结构中,左右两部分都是同一个偏旁或类似结构的字,外侧的笔画可以舒展,内侧的笔画则应该收缩谦让。
对于上下堆叠的字(如“昌”、“品”),应该在中间部分加以消化和吸收,并寻求变化。
对于四个相同部件堆叠的字(如“㗊”、“燚”),四个部分要保持对称,分开而又不松散,疏密关系要处理得恰当。
对于四周方正的字(如“口”、“日”),其上部的两角(或横画)应该平齐,下部的两角(或横画)也应该对齐。
对于平直的竖画或勒画,不应该写得歪斜,歪斜了就没有规矩和仪态。
对于倾斜的竖画或勒画,不应该写得平直,平直了就会失去原有的气势。
对于左边是撇画、右边是竖画的字(如“伊”、“付”),左边的撇画应该收缩,右边的竖画应该垂下。
对于左边是竖画、右边是撇画的字(如“仆”、“仁”),左边的竖画应该收敛,右边的撇画应该放开。
对于字中出现多处捺画的字(如“木”、“林”),应该让这些捺画有伸展有收缩,而不是都一样。
对于有长捺的字(如“之”、“文”),一定要做到起笔紧凑、收笔有力。
运用长戈画的字(如“戈”、“戊”),最忌讳笔力虚弱、笔身弯曲。
横向的戈画(如“武”字下面的戈),不怕稍微带点弧度或弯曲。
伸展的钩画,最重要的是要有一种抱住、内敛的姿态。
对于承接上面笔画的“乂”形结构(如“父”、“爻”),以写在正中间为最重要。
对于弯曲的钩画(如“子”、“了”),其姿态应该稍微退缩、内敛才合适。
运用“马”字右下方的拿钩笔法(即“乙”的最后一笔),其钩尖应该指向整个字形四分之一的中间位置。
对于上下都有钩画的字(如“雪”字头下方的“雨”中的钩,或“寻”字),下面的钩画应该明显,上面的钩画则应该收敛隐藏。
对于有下俯和上仰钩挑的字,下俯的钩画要收缩,上仰的钩画则要伸展。
对于重复的竖画或横画,应该根据情况或用挑笔,或用驻笔(指收笔停顿)。
对于顶部平齐的字(如“三”、“王”),它们所有的笔画顶部应该保持对齐。
对于底部平齐的字(如“一”、“土”),它们所有的笔画底部应该保持对齐。
对于重复出现的、带有力量感的转折笔画,应该写得弯曲而有力。(此处的“腕”指笔画的转折处,尤其是有力量感的转折。)
对于横向的转折或连接处,最可贵的是写得圆润流畅。(此处的“腕”指横向的转折或连接处。)
长的竖撇(如“月”的末撇),最忌讳写成像老鼠尾巴一样细弱无力。
连续出现的撇画(如“彡”、“参”),最忌讳写得像一排牙齿一样呆板、僵硬。
运用三个撇画的字(如“参”、“杉”),最下面一个撇画的起笔处,应该对准上面一个撇画的中间腹部。
运用两个点画的字(如“变”的上面两点,“小”字的左右两点),点画之间应该互相呼应。
运用三个点画的字(如“氵”、“心”),最下面一个点的提笔锋芒应该与上面一个点的驻笔处(收笔处)互相呼应。
连续排列的点画,每一点都要注重其形态变化,不能写得像棋子一样大小、形状都一样。
笔画要写成对称的态势,虽然笔画是断开的,但其内在的气势和笔意是连贯的。
笔画的分割如果像从中间分开一样,那么分开的部分也要保持垂直。
“卜”字应该写得笔直不歪斜,并且要与上面部分的中线对齐。
“土”字中的竖画不应该写得歪斜,并且要与字下半部分的左边竖画对齐。
对于笔画密集的字,应该精心布置和安排笔画,但要避免拥挤杂乱。
对于笔画稀疏的字,每一笔都应该写得饱满丰厚。
对于笔画交叉复杂的字,可贵之处在于笔画之间互相避让和穿插,最忌讳的是笔画杂乱无章。
笔画的排列,应该像工匠雕刻器物一样精巧,才算写得好。
应该写成“悬针”竖(末端尖锐)的地方,如果写成“垂露”竖(末端圆润),就会失去韵味。
应该写成“垂露”竖的地方,如果写成“悬针”竖,就会显得没有力量。
即使字的整体姿态适合倾斜(如“戈”),但字的重心必须是端正的。
即使字形本身就是端正的,其内在的骨力也必须坚强。
对于笔画本身就瘦劲的字,它的形体就不要写得短促。
对于笔画本身就丰腴饱满的字,它的形体就不要写得臃肿。
对于字形本身就矮小的字,用笔应该粗壮一些。
对于字形本身就小的字,笔画的疏密分布应该均匀。
对于有“宝盖头”等覆盖下部结构的字,下面的撇画和捺画应该写得均匀。
借助下部笔画或结构的气势,使左右两边的笔画相称。
左右结构的字,两边要互相迎向中心,彼此之间互相谦让。
左右结构中,两边部件互相背离的字(如“北”、“兆”),虽然是背离的态势,但彼此之间仍要相互关照。
字的笔画之间间隔较宽的,其远近距离应该均匀。
字的笔画之间间隔较窄的,其点画的排列和位置要协调均匀。
当字的横画较长而撇画较短时,右边就不适合再使用捺画。
宝盖头下面那个向左的钩(如“写”、“宅”中的钩),写得像鸟儿低头看自己的胸部那样,才是最精妙的。
字末尾的钩画,应该稍微拖长一点,以带有向下延伸的气势。
带有“卩”(即“卩”,如“卿”、“印”)偏旁的字,这个偏旁的左边竖画,可以与字的顶部对齐,或者与左边部件的中间部分对齐。
带有右"阝“旁,(如“都”、“郭”)的字,这个偏旁应该写得舒展开阔。
带有左”阝“旁,(如“陵”、“阴”)的字,这个偏旁要向右边部件谦让。
对于“木”字或带有“木”字旁的字,撇画应该舒展,捺画应该收缩。
对于““竖心旁”(如“忧”、“情”)的字,最左边的点是垂点,右边的点是横点或斜点。
对于“豕”字(或带有“豕”字旁的字,如“象”)的写法,中间的钩画要弯曲而长,最重要的是要有抱持之势,右边的折笔和捺画要收缩内敛。
对于单人旁(如“休”、“作”),其竖画的起笔应该与撇画的中间腹部对齐。
对于双人旁(如“行”、“德”),第二个撇画的起笔应该从第一个撇画的中间腹部开始,竖画的起笔则从第二个撇画的中间腹部开始。
对于竖弯钩(如“子”、“了”),其弯钩的竖直部分应该长(或短,此句原文似乎有歧义,通常指弯前的竖画)。
对于“草字头”(如“花”、“草”),其横画要写成对称的态势,其左右两边的竖画要写成撇画和捺画的姿态。